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, 打开一看, 里面竟然只有一页信纸。
陆少阳看着对折的信纸,脑海里浮现江夏写信时候的表情,她一定很不情愿给自己写回信, 才会完成任务似的只写了一页纸。
这不是浪费邮票吗?
下次见到江夏一定得好好批评她, 做事怎么能够偷工减料呢?
打开信纸, 江夏好看的字迹映入眼帘。什么叫做父母康健,孩子听话?她语文成绩一定不及格, 有这么概括总结的吗?
看到她支持自己上军校, 陆少阳的脸色才好看了一些。而且, 她整封信几乎都在关心自己, 这是不是说明她心里有他?
将信翻来覆去看了三遍,陆少阳这才将信纸折好,放进抽屉中的一个铁盒子里。
视线落在桌面的文件上,他明天就要去广州参加大比武。如果江夏这个时候也去广州,那该多好。他们还能抽空见上一面。
夏天的衣服常常被汗水打湿透。陆少阳便没有随身携带江夏的照片,而是把它放在枕头下面。
他也不知道为什么, 自从上次休假后, 他好似把魂忘在了老家, 落在了那个小没良心的小兔子身上。
细细地看着照片里的江夏, 陆少阳想起自己那天在图书馆里看到的一句诗。
平生不会相思, 才会相思, 便害相思。
他一个当兵的老大粗看到这句诗, 忽然无师自通理解了它的含义。
此时的江夏和江瑞清刚刚从火车站出来, 她的目光搜寻到胡万华的身影,不由得微微一愣。发生了什么事情?
为什么胡万华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?他整个人一下子老了二十岁,就连精神气也大不如前。
“胡总,您怎么了?”
“江夏,让你见笑了,我们到家再说。我不放心你们去住宾馆,所以给你们安排到我家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,你们放心,小区很安全。”
胡万华见到江夏,脸上勉强有了些笑容。
这次来广州是提前就跟胡万华商量好的,江夏专门把大哥带了出来,就是希望能够增加他的见识和阅历,不至于跟不上服装厂的发展需要。
胡万华亲自开车来接他们,可见他对江夏这个朋友非常重视。
一路无话,到了胡万华家,江瑞清非常有眼力见的找了一个借口回房休息。客厅里只剩下了江夏和胡万华。
“就在十天前,我的服装厂里突发大火,所有的东西全都烧没了。就连我的老婆也……”
江夏被胡万华的话吓了一跳,“嫂子,嫂子她没事吧?”
“她为了去救火,全身皮肤重度烧伤。虽然现在脱离了生命危险,可是她的脸彻底毁了。”想到老婆这么爱美的一个人变成了现在那副模样,胡万华用手掌捂住了脸,都怪他当时不在场,如果他在的话,一定会阻止老婆去救火。
听了胡万华的话,江夏站起身来。
“胡大哥,我想去见一见嫂子。”她的手下意识地抚在手腕上,也不知道灵泉到底有没有用。不管如何,总要试一试才好。
胡万华有些感动,他没看错人。
自从知道自己的厂房被烧,资产严重受损,他曾经的那些朋友全都消失不见。他们害怕自己找他们帮忙,更害怕沾染到自己身上的霉运。
“走吧,胡大哥,我是真心想要去看看嫂子。”怕胡万华不同意,江夏诚恳地看着他。
跟江瑞清打了一个招呼,江夏和胡万华一起来到市人民医院。
八楼特护病房中,一个浑身上下缠满绷带的女人躺在病床上。她的头发全都被剃光,就连眉毛和眼睫毛也都被烧没了。
这还是王思琴住院之后,第一次有人来看望她。就连她的娘家人都借口有事没有出现。
“思琴,我给你介绍一下,这位是我跟你提到过的江夏同志。江夏,她就是我的老婆王思琴。”看到老婆现在这幅模样,胡万华的声音有些颤抖。
“你好……漂亮。”受浓烟影响,王思琴的声音变得非常沙哑和粗糙,她似乎不适应这样的声音,说了四个字后便不再开口。
从她的眼里,江夏看到了坦然和认命。
或许她刚刚醒来的时候崩溃过,激动过,绝望过。在那之后,她已经给自己的心筑起了一道围墙。
“嫂子,我去给您倒杯水。”江夏可以想象,躺在病床上的王思琴以前肯定是个大美人。
王思琴点了点头,她眼睛看向胡万华,示意他江夏这个人看起来还不错,能够在到达广州之后第一时间来看望自己,能够在知晓自己的情况之后露出不是同情也不是害怕的眼神,这个女人很不一般。
趁他们不注意,江夏在水里滴了很多灵泉,直到再也滴不出来为止。
江夏也不知道灵泉是怎么形成的,反正最多也就能够有十滴,从来没有超过这个数。无论她用还是不用,灵泉的最大数量一直不会增加。但是,使用之后会减少,然后慢慢地又填满。
将吸管放入水杯中,江夏双手送到王思琴嘴边。
嘴唇蠕动,王思琴吸入之后缓缓地咽下。
可能是她心理作用,她总觉得今天这杯水有一股淡淡的甜味,很好喝。
不知不觉,她将整杯水都喝完了。
“江夏,交给我,我来清洗。”胡万华感激地看向江夏,自从她来了之后,老婆脸上多了很多表情,不再那样淡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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