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小园脸一红,为自己思想之污小小的惭愧了下,随即又好奇起来:“奴家急了点儿?急什么……”
大妈暧昧一笑:“人家二十多岁的大男人,能不知道他自己穿衣裳的薄厚,非要你上手去捏他肩膀?行走江湖那么多年了,能不知道怎么用火箸拨火?非要你手把手捏着教?自个儿喝剩的半盏残酒,非要递到人家眼前让他喝,你说你急的什么?嗯?万幸你汉子不知道这些,否则啊,闷葫芦也得给你磕出个响儿来!老身是过来人,可要劝娘子一句,凡事欲速则不达……”
她还说了什么,潘小园听不进去了,心头隐隐生出一阵极其不妙的预感。自己的“叔叔”,居然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……而自己昏迷前居然做过这些事……
她怯生生地打断,犹犹豫豫地问:“这个,恕奴家无知,阿婶……贵姓?”
那大妈笑道:“哈哈哈,娘子不会连这也不记得了吧?老身姓王,便是你家隔壁开茶铺的,平日里娘子管我叫……”
“王干娘。”潘小园直勾勾盯着她,接话道:“奴家这下全想起来了。”
王婆呵呵一笑,站起身来,一张脸皱成一朵菊花,口中一排黄牙整齐站队,“等娘子身子好了,来老身铺子里吃茶啊。”
再“想”不起来,她潘小园就白读那么多遍《水浒传》了。这一年是宋徽宗宣和元年腊月,《水浒》原著第二十三回。武松刚刚徒手打死了盘踞在景阳冈上的吊睛白额虎,成了阳谷县大英雄,让知县大人抬举,做了都头,又在街上偶遇自己的哥哥武大郎,遂在哥哥家里住了下来。家里除了哥哥,还住着一位嫂子。
嫂子姓名:潘金莲,排行:第六,年龄:二十二岁,爱好:武松。
据说以前在张大户家当丫环,因着几分姿色,被老爷看中,又不肯从,于是被老爷报复性的白白嫁给矮穷矬武大。她怎么能甘心呢。
污力十足的潘六姐儿,见到武松,通体酥软,第一反应是这个猛男连老虎都打倒了,“必然好气力”。趁着武大出门卖炊饼,用尽全身解数勾引这个小叔。而方才王婆所描述的什么捏肩膀、拨火、喝酒,就是原著里一段经典的撩汉场景。
书里的潘美人,先是假作无意,往武帅哥肩膀上轻轻一捏:“叔叔穿这么少,不冷吗?”
假借关心为名的肢体接触,点到为止。
见武二不应,伸手夺过他手里的火箸,顺便靠近,轻声慢语:“叔叔不会拨火,放着奴家来。”
小手儿相碰,火盆前擦出火花。
最后,则是那句经典的:“你若有心,吃我这半盏儿残酒。”
欲拒还迎,循序渐进,潘金莲的得意之作。
可惜刚正直男武松丝毫不解风情,更不会处理这种尴尬暧昧的局面,面对嫂嫂的引诱,先是不理,再是躲避,然后恼羞成怒,把酒一泼,把她推了一跤,义正词严地骂了一顿,毅然搬出了这个危险的家,留下潘金莲一个人黯然神伤。
这,就是潘小园穿越之前,这具身体的原主干出来的坑爹事儿。
毫无疑问,武松这一推搡稍重了一点儿。于是和书中稍有不同的是,可怜的潘金莲被骨碌碌推下楼梯,摔到了脑袋,以植物人状态躺了好几天。
潘小园捋顺了剧情,顿感生无可恋,一时间竟有些想哭。过去她曾梦想着,像自己笔下的人物一样,穿越成红颜祸水,在古代世界里大展宏图。现在她觉得自己简直太幼稚,乖乖在现代社会当个宅女单身狗,才是真正的岁月静好,哪怕天天吃泡面呢,哪怕写的小说本本扑街呢。
原著里的潘金莲是什么结局?让武松开膛破肚,血淋淋的死在了武大郎的灵位下面。
老天爷没有让这个小妖精摔在楼梯上磕死,显然,是因为后面有着更惨烈的命运等着她。
胡思乱想间,潘小园突然又记起来,自己假装昏睡的时候,来来回回照料的,除了王婆,似乎还有一个矮小得像孩子一样的男人……
顿时心里一跳,再往门口一看,眼睛直了。
矮小的男人已经回到房间里。他四肢短小,一张方脸,两撇小胡子,脑袋大得跟身子完全不成比例。那脸上的神情倒是诚挚,见了她,咧嘴一笑,露出两颗凹凸牙:“娘子身子大好了?”
潘小园眼看着他一步步走过来,头脑空白了一刻,然后才想起来告诫自己:“武大郎不是反派,武大郎不是反派……”
虽然他现在是自己的“丈夫”,虽然说态度还算殷勤,可是这身材,这尊容,潘小园觉得自己出柜的心都有了。
武大凑过去,一副邀功的神情:“这几天,我可是日日伺候你,你吃的汤汤水水都是我做,还有花钱赎的药……娘子……金莲儿……”
潘小园身上起了鸡皮疙瘩,半天才想起来,他是在唤自己。
武大憨憨笑,脱下身上的短衫子,一条短腿迈上床。
“娘子,今天总可以……了吧……嘿嘿嘿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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