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部“肖申克的救赎”,是编剧弗兰克·达拉邦特的第一部电影长片的导演作品。
这个人很有意思,他一开始是为“猛鬼街”这样的低成本恐怖片,和有恐怖元素的电视剧写剧本进入好莱坞的。
弗兰克·达拉邦特是匈牙利裔,生在髪国的难民营里,之后随着父母移居阿美利加。五岁的时候,他们家里搬到了洛杉矶。年轻的时候,在看过乔治卢卡斯的处女作品“五百年后(THX 1138)”以后,立志要参与电影行业。
这和很多导演投身好莱坞的故事就有了重大的区别,比如卡梅隆也是看了星球大战才跳入好莱坞的,那部卢卡斯的科幻电影THX 1138,其实票房很糟糕,看过的人就不多。看过了还能有想法投身好莱坞的,估计就他一个了。
因为是移民家庭,所以他也找不到什么很好的社会关系来进入这个电影行业,所以他就从好莱坞着名的格劳曼埃及剧院小吃摊员工,和引座员的岗位上,开始在电影圈的第一份工作工作,并且很感激能够免费观看众多电影。
有了稳定的收入,而且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摸鱼写自己的剧本。弗兰克·达拉邦特从此就走上了那些没有背景的孩子,进入好莱坞最常见的道路,从一个编剧开始。
当然,当编剧也是很难的。弗兰克·达拉邦特有和罗纳德一样的好运气,在编剧的职业生涯早期,就碰到了贵人,也就是着名惊悚小说家斯蒂芬·金的扶持。
斯蒂芬·金在自己当导演拍了一部电影以后,就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,但是他又非常喜爱电影这种形式来改编自己的小说。所以他在八十年代早期不为人知的情况下,启动了一个他自己的“一美元宝贝计划”。
具体来说,斯蒂芬·金会向那些还在大学里面学习电影,或者已经毕业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提供一个机会,让他们选定一篇他自己的短篇小说,然后改编成剧本。
在读过那些剧本以后,如果他感到满意,他就会以一美元的价格把这个小说的电影改编权转让给这位年轻人,扶植他们。如果他们获得了成功,他就有更可靠的人选来改编他自己更重量级的中篇小说。
弗兰克·达拉邦特在改编“房间里的女人”的时候只有 20岁,但是他被斯蒂芬·金选中,成了“一美元宝贝”,这部短篇小说最后在1985年得到了投资,直接被拍成了一部短片。最后和其他五位一美元宝贝的短片一起,剪辑在一起,成为面向录像带市场的B级片。观众买到了录像带,等于一部顶五部,可以看五个斯蒂芬·金小说改编的故事。
虽然斯蒂芬·金对这个“房间里的女人”的成片并不是特别的满意,但是这已经是他的“一美元宝贝”计划里面,拍的最好的一部短片了。
所以他也很欣赏达拉邦特,在电影录像带上市以后,和他达成了一个口头上的君子协定。给达拉邦特一个机会可以改编自己的任意一部短片小说,并且担当导演把它拍成院线长片。
达拉邦特又奋斗了几年。在一九八七年,他终于因为给“猛鬼街3”做编剧赚到了编剧工会的席位,和一些报酬。达拉邦特马上回去找斯蒂芬·金,要求以5000美元买下他的一部短篇小说。“丽塔·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”的改编权。
这个丽塔·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”的故事,就是被改编成电影的原版小说。是斯蒂芬·金为了练手,创新想出来一种不是传统的惊悚片的故事模式的习作。在他的大量的作品里并不是很显眼的。
不知道为什么达拉邦特看上了这部小说,反正斯蒂芬·金也认了君子协议。不过他没有兑现达拉邦特给他的支票,反而把它裱了起来,之后送回给了达拉邦特,还附上了一个纸条,上面写着,“万一你需要救急使用……”
被斯蒂芬·金欣赏的达拉邦特,却找不到愿意投资这部电影的人。直到五年以后,他在业界有了更多的成功案例之后,才被城堡石影业的一位女性制片人莉兹·格洛茨看中,并且把剧本带到了城堡石。
但是好莱坞历来有个传说,监狱电影不卖座。再加上达拉邦特以前没有导演过长片,所以城堡石倾向于放弃。
莉兹·格洛茨则爱上了这个剧本,她威胁如果城堡石不投资,她就辞职。
这个激烈的背书行为,让城堡石的创始人之一,罗伯特·莱纳有了兴趣,在看了剧本以后,他也很喜欢。莱纳要给达拉邦特两百五十万的报酬,买下这部剧本的版权。
罗伯特·莱纳八六年就拍过斯蒂芬·金小说改编的电影“伴我同行”,所以很喜欢金的故事,这本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,达拉邦特是个贫民窟的移民家庭的孩子,可以拿这笔钱改善自己的生活。
城堡石也知道达拉邦特想当导演,承诺给他任何其他的电影剧本投资拍摄。
但是经过了深入的思考以后,达拉邦特拒绝了莱纳的提议,表示还是要自己来导演这部电影。
好在罗伯特·莱纳的这个人心胸还是有的,见此反而对达拉邦特刮目相看,最后决定由城堡石影业投资两千五百万,罗伯特·莱纳担任导师,达拉邦特作为编剧和导演拿75万美元的报酬,和票房的分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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